◎《左传 · 宣公十一年》:“抑人亦有言曰:'牵牛以蹊人之田,而夺之牛。牵牛以蹊者,信有罪矣,而夺之牛,罚已重矣。'”后以“蹊田夺牛”指罪轻罚重,从中谋利。
◎蹊,践踏。牵牛的让牛踩了别人田地,结果被人将牛夺走。语本后以蹊田夺牛比喻惩罚过重。
例证《左传 · 宣公十一年》:“牵牛以蹊人之田,而夺之牛。牵牛以蹊者,信有罪矣。而夺之牛,罚已重矣。”《明史 · 卷二〇六 · 解一贯传》:“宏不去,则有持禄保位之诮,璁、萼不去,亦冒蹊田夺牛之嫌。”